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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龙岩上杭县招聘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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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关于上杭县补充招聘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党建“四有三创”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办[2017]171号)中关于人员配备要求,经研究,决定补充招聘缺额部分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名。设岗位一: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1名;岗位二:政治面貌不限,2名。聘用后由临城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要求

1.热心社区工作,具有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计算机操作基本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考者学历、专业的认定按照现行公务员招考的相关规定执行。

3.招考范围为上杭县,即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2019年12月31日前常住户口(含持有的《居住证》,下同)在上杭县辖区内的;(2)上杭县辖区内的生源毕业生(即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户籍在上杭县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11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周末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临城镇组织办(镇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咨询电话:0597-3882537、15880678643。

3.如岗位无符合条件人员报考,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用于另一岗位招聘。

4.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常住户口或籍贯、生源地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委托他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并提交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2张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如有报名后放弃应聘者,收取的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结束后,临城镇党委将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并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以资格审查为准。

3.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按满分100分计,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工作委托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和题型。笔试科目为写作。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须知等事项,请查看考生《笔试准考证》。

3.笔试合格线为60分,按照本次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生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3倍,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人选予以核发《面试通知书》,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面试要求

(1)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2)设定有竞争岗位的面试合格线为60分,无竞争岗位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相关岗位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三)有关事项

1.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情况按取消考试资格或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处理,不再作为体检、考察对象。

2.相关岗位如有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以及在考试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该岗位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上述考试成绩合格线要求。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办法

1.体检对象确定。根据达面试合格线以上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相关岗位确定的最后1名体检对象有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中共党员、学历高、年龄小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3.相关岗位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该岗位按相应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女性体检对象因怀孕不能进行相关体检项目检查而造成体检医院无法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的,列入社区后备专职工作人员管理,该岗位按相应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二)考察办法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

2.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招聘人选。

3.招聘人选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各岗位聘用人员。

(三)确定社区后备专职工作人员。在未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中,根据各岗位达面试合格线以上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社区后备专职工作人员,后备的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六、聘用办法与待遇

(一)聘用办法

1.本次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合同期满,经临城镇党委、政府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聘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二)待遇

本次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四有三创”标准,试用期月工资216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等待遇按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五险一金”参照企业职工标准缴交。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含社区后备专职工作人员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相应岗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本次招聘的咨询电话为:0597-3882537、15880678643(临城镇组织办),监督电话为:0597-3846719(临城镇纪委)。

(三)有关本次招聘的相关考务信息将通过临城镇微信公众号和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本次招聘,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6名社区后备专职工作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如有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因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的,空缺岗位从相应的社区后备专职工作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上述办法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五)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临城镇党委、政府。

中共临城镇委员会

临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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